☆坤哥★
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
保護令
保護令區分為通常保護令
及暫時
保
護
令
。被害人、檢察官、警察機關或直轄市、縣﹙市﹚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
保
護
令
。被害人為未成年人、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,其法定代理人﹙警察分局長、社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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